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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理一般有效期限多久

刑事辩护 2020-08-31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等等。
  •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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