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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赔偿会多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8-31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被判刑。
    一个人或单位进入刑事案件的程序中的身份只是涉嫌这个罪名,经过侦查、起诉、审判被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判刑,宣告无罪。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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