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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重庆,我丈夫来自湖北十堰,现在他在湖北宜昌,我们能在宜昌拿到离婚证吗?

离婚 2020-08-31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XX街道或XX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双方办理完离婚证后,如果已经就双方的财产分割达成合意的,可以依法进行相关过户手续的办理。
  • 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 咨询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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