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社会保险从17年4月到现在,未缴纳。 工资直到17年10月才支付。 现在还在职。 辞了公司也不给,公司没有钱。

保险纠纷 2020-09-01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拖欠工资、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 你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具体可以找律师详谈。
  • 你好,按规定公司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即为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即属于拖欠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去劳动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清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