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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上班4个月了,公司没有给我保险,我辞职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可以赔偿我吗?

保险纠纷 2020-09-02 1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 你好,具体看你们的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及其您受伤是不是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一下。
  • 工伤是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是按照伤残等级来确定损失。你这个需要明确下是投保的是什么保险,保险类别不一样,计算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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