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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丢失还能补办吗

离婚 2020-09-03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不可以申报户口,应该先补领该项后,再申报子女的户口;
      
    2、具体的补领手续及申报户口的条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现在医学对于这些资料都是比较看重的,所以每个宝宝在出生以后都会在医院留有存根。
  • 可以补办的。出生证明丢失补办流程:由当事人或其监护人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原签发机构根据原签发信息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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