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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打扰你们了,我想向你们问几个问题:

1: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

2:我跟我的前夫是2006年7月离婚的,离婚时协议书写着: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我问他有没有银行存款,他说没有,因此在协议书上没有写上这一条,只对家里看得见的财产作了分割.可我在2006年11月30日起诉我的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财产时,法院的人于2006年12月1日去查他的银行帐户,有十二万定期存款,一张8万是2004年10月存的,另一张4万是2006年1月存的.查出他银行里有存款后,他说那8万里有5.2万是他弟当时口头约定让他保管的,有2.1万是他父亲的遗产,是他四姐弟当时商议好口头约定给他保管的,加上他自己的7千筹足8万而存的.现在他弟拿出银行的汇款单到法院起诉他,要求他归还,他也拿出了银行的流水清单及取款凭条,这样法院判他兄弟俩口头保管合同成立,要从那8万拔5.2万还给他弟,法院这样判合理吗?为什么?

3:他说那4万是借朋友的,本是想买地起房子的,后来由于我跟他吵架,感情破裂,就没买成,他的朋友也没向他要这钱,他就把它存起来.现在他的朋友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他要他还钱,法院追加我为共同被告,我该怎么办?怎样答辩他?

债权债务 2018-09-12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还有纠纷的证据。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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