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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金额为6000元,我应该向对方要求多少违约金(合同上说违反合同法)。

合同纠纷 2020-09-05 20: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
    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 你好,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况,建议与违约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合同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诉讼的方式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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