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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企业的债务没有偿还,企业败诉了,我们第一家企业的设备,强制实行,拍卖,如果企业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就要全部分配拍卖的收入吗?

债权债务 2020-09-06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在民事诉讼法与司法解释中是有规定的。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
  • 你好,一般法定代表人需要更换,你与企业解除合同,并不能改变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 您好,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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