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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有房子,全额买的东西,结婚前拿到了房证,但一结婚,我丈夫的户籍就落在我家了。 如果离婚了,他能把婚前的这所房子和我分开吗?

离婚 2020-09-06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财产:购买房屋有很多种情形,如果婚前全款购房属于个人财产,你无权予以分割;如婚前首付男方全付,婚后两人付房贷,你有权分割房屋;法院在处理财产时会照顾女方及子女的权益。
    2、抚养权: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用。但是,婚姻法规定,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男方现在提出离婚,法院不会受理,法律此时保护你的权利,除非你同意与男方协议离婚。而你有权向法院起诉与男方离婚,这是你的权利。
  • 存款如是婚后的;婚后的房子如以他名义买的,这些应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可要求依法分割。
  • 您好,把房屋买卖合同的还款单据保存好,这个房子不是共同财产,不用担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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