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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一个法院裁定离婚。六个月后,我又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我丈夫仍然不同意财产分割,法院会离婚吗?

离婚 2020-09-07 1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法院判决离婚跟起诉离婚的主体没有多大的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和好的可能性。如果男方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在调解无效时,会判决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经过审理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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