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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工作2个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无故辞退我,我到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仲裁 2018-09-12 15: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你咨询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处于试用期内,公司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司如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你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则公司可以辞退你,无需支付赔偿金。如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四、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规定,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你具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公司可以辞退你,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的补偿和赔偿。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并且经培训后也不能胜任工作或者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可以辞退你,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根据你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你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超过六个月不够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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