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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女性怀孕中期男性家人没有法律保护吗? 少年用法律保护孕妇吗?

离婚 2020-09-08 0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去起诉。。。。。。。。。。。。。。。。
  •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子女出生后,可以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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