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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养子。 我六岁时被收养,现在18岁了,和养父母关系不好。 养父想向我索取13年的抚养费,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吗?

离婚 2020-09-08 1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处理办法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要按实际情况来处理。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十四周岁以上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 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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