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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今年4月在工地发生的事故中,左脚面部骨折,需要手术、矫正、固定、打钢板。 半个月了,今天刚出院。我对工伤赔偿有什么样的赔偿法,我这样赔偿多少?

工伤赔偿 2020-09-09 0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机动车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机动车事故赔偿的,经有权机关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在要求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同时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
    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进行工伤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出现骨折一般都有赔偿的。
  • 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可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申请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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