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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欠我钱,还要,也没钱给,是2013年和2015年的借记,2016年也找不到,现在起诉可以有时间吗?你能赢吗?

离婚 2020-09-09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 如果实在找不到对方的话,可以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对方。
  • 你好!找不到人需要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能够在查找一下,不行的话起诉法院,法院可以公告进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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