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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逃跑,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备忘录上没有债务人的签名,日后诉讼有法律效果吗? 债务人逃跑的话,法院能强制执行他的财产吗?

债权债务 2020-09-10 08: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是没有权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只有法院才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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