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办酒席未领证,结婚三个月,女方在外,男方从不给女方打电话,态度冷淡,嫌弃女方脸上有雀斑,说过两年之内不要孩子,有了不要给我说就打掉,到女方怀孕后,没有对其关心过,两人发生口角,女方跑出去后,没有打过一个电话,女方委托媒人要求男方领证,男方没音信,第二次委托,男方才来到女方家,给女方打电话,女方没接,也不来说干什么,就走了 ,以后一直没音信,女方把孩子打掉了。通过其他人告知男方咱们没有关系,男方没人理。过了几个月后,男方突然从大街上把女方给掳到他家里不让走,说你说了就了,哪有这么容易,直到家长和民警在外面一直打电话,才让女方出来。如果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应该退还吗? 男方应该给女方赔偿损失吗?男方这种行为属于犯法行为吗?我应该怎么做?还有男方朋友喜事的钱都是女方出的,男方还拿女方1000元钱,女方还能要回吗?

离婚 2018-09-12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婚姻法未作此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女方出轨,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但以此诉讼离婚不符合退还彩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渭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