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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没有人用人力还债,现在债权人,有资格,有权利和担保人的孩子负债吗? 担保人的孩子有义务总是偿还那个债务吗?

债权债务 2020-09-12 18: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你可以在担保责任期限内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
  •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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