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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听说去年向别人借了3万,实际上借了2万6千,没有借,他说每月有1万2千的利息,现在我应该把本来的利息也一起还给他,还是只还本金?

债权债务 2020-09-13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协商不成的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你只能起诉写借条的人才行。如果你有证据是借给还钱你的人你也可以起诉还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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