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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和我表姨父合开一宾馆,因我表姨父值班当天灯箱电源线绝缘胶脱落,我爸爸次日交班时发现后责怪我表姨父交班没交接,客人或路人因此触电后果堪舆,我表姨父不服气动手打我爸爸,还电话叫其小舅子回来打我爸爸,监控视频里显示我爸爸被打3次都没还手,我表姨父第4次把我爸爸鼻子打破流血后我爸爸才拿旁边的钢锯架打了我表姨父头部,我表姨父法医鉴定出轻伤,伤口6.1CM,我爸爸在医院鉴出轻微伤。现在我爸爸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一个月了,程序已走到检察院。请问这种情况法院大概会怎么判,最严重的判决是什么样的,我爸爸是初犯,适合缓刑不?,也就是监外执行。以上我说的全是事实,有监控视频。

刑事辩护 2018-09-13 0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犯罪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  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  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  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本罪。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犯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犯人逮捕后,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家属不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其他辩护人需要经检察院、法院许可会见。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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