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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法庭在二审后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不签字的话就不能生效吗?一方恶意拖延时间,不在判决上签字的话,能延长判决时间吗? 法庭判决离婚,不是一方不签字就离不开吗?

离婚 2020-09-14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们国家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看到二审法院出具的离婚法律文书基本上都已经是生效的。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这是登记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离婚才真正生效。而判决离婚在判决生效之后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因此没有必要再进行登记。  既然已经离婚,法院自然会发给离婚判决书。
    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登记结婚,只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示判决书就可以了。
  • 不服离婚判决的,可以在15日内递交上诉书,要求上诉处理。
  • 对二审判决不服是不可以上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是终审,二审后不能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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