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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师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提议离婚。 孩子六岁,一直想离开,但是孩子很小,现在已经六岁了。 但是他不想离开,我们夫妇,形状相似,住在一起,但是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

离婚 2020-09-14 14: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您好,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建议您向另一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有重婚、家暴、严重的不良嗜好等行为的,完全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这期间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
  •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既然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仅仅系双方性格不合提起离婚的,再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做好两次起诉离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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