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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辞去劳动法的工作时,我应该扣除多少?我告诉XX的妻子,我要辞职。她不得不等待某个人被招募。然后我问她辞职是什么意思。后来,我说我辞职时会扣除一周的工资。后来,我说我会在几天内拿到我的工资。我问她我能拿到工资多长时间。她说老板说我会扣除半个月的工资。请帮帮我。当我辞去劳动法的工作时,我应该扣除多少?我告诉XX的妻子,我要辞职。她不得不等待某个人被招募。然后我问她辞职是什么意思。后来,我说我辞职时会扣除一周的工资。后来,我说我会在几天内拿到我的工资。我问她我

劳动纠纷 2020-09-14 17: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同工同酬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选择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 没有签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补23个月的工资;
    2 经济补偿金威2个月工资
  • 没有合同你可以 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没有保险可以要求补交,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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