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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买了一处商品房,开发商欠银行的钱,把我们几家的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而开发商现在坐牢。我们该怎么拿回房产证?

银行 2018-09-13 0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如果被开发商拿去抵押你们可以起诉,如果你买的是正规商品房,上面有房产证办理期限,期限过后有赔偿金额,不过一般很少,所谓抵押,就是他拿你们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和你把自己房子拿银行贷款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他拿的是你们的而已,一般这个抵押都是拿没有分成小产权的房产证去抵押,如果拖的很久,你们可以集体到当地政府或者街道办要求解决.上诉时间久,开发商不介意陪你那点钱,你们的赔偿和他贷款修房子卖房赚的比简直是小菜一碟,直接找政府,别怕把事情搞大。
  • 开发商长期不开房产证怎么办?
    1、向市房管局反映问题,开发商的办证义务。


    2、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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