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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干了七天,厂长说每天八小时当我进厂的时候,我开始每天干九小时以上,我不想做,我跟老板辞职不给钱,工厂里什么也没有,我没有和老板签合同,我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9-15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经过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单位还不支付相应的费用,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是违法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次月起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47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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