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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离婚时我和前夫离婚三年了,因为房子是他父亲的名字,所以我没有分割财产,离婚一年后,我分开了,挂在他的门卡上,附在1号,(我不拥有财产),如果拆迁后我可以得到安置费?

离婚 2020-09-16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你好,离婚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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