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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哪些

损害赔偿 2020-09-17 22: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说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找谁负责?

    多个小孩扔东西砸坏车窗,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话,每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的共同侵权人想要免责的话,必须指出具体的侵权人才可以免责,行为人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具体侵权人的,共同行为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种数人侵权与高空抛物侵权不同,在高空抛物情况下,行为人只要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即可免责。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当行为人只有一人时,不可能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第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这一要件中的“共同”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1、共同故意。数个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成立共同侵权行为。


    2、共同过失。“共同过失”主要是数个行为人共同从事某种行为,基于共同的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损害。


    3、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

    第三,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第四,受害人具有损害。

  •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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