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拆除后我有一间中央产房。在拆迁之前,它是我祖父的房间,而在拆迁之后,我的名字被写在产权证上。后来,爷爷把房子卖给了一个熟人,收到了钱,但没有签协议。这个熟人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我想问一下,没有我的同意,爷爷有权利买房子吗?没有协议,这笔交易有效吗?谢谢你律师。拆除后我有一间中央产房。在拆迁之前,它是我祖父的房间,而在拆迁之后,我的名字被写在产权证上。后来,爷爷把房子卖给了一个熟人,收到了钱,但没有签协议。这个熟人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我想问一下,没有我的

拆迁补偿 2020-09-18 13: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 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