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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我是房客。去年5月,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房租付了半年。一年期满后,我没有再签合同,但我只续签了半年的租金。到期前,我提前告诉房东我想再续租一个月,所以我就不租了。这是违反合同吗?房东要求支付租金,并支付另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这合理吗?租房:我是房客。去年5月,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房租付了半年。一年期满后,我没有再签合同,但我只续签了半年的租金。到期前,我提前告诉房东我想再续租一个月,所以我就不租了。这是违反合同吗?房东要

合同纠纷 2020-09-18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 租赁合同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则应按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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