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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04年给了他我朋友贷款的担保,但是我不想在2006年给他担保,所以我没有再去信用社签账单。我以为会没事的,但今年信用社起诉我们,说我的朋友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要求我承担一部分钱。我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免除我的责任?谢谢你。你好,我在2004年给了他我朋友贷款的担保,但是我不想在2006年给他担保,所以我没有再去信用社签账单。我以为会没事的,但今年信用社起诉我们,说我的朋友没有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要求我承担一部分钱。我该

债权债务 2020-09-19 0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追随主债权的,债务人没还钱之前,担保人就一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想担保了,除非与债权人债务人协商好,然后一起找到银行申请更换担保人或其他措施,但是银行一般不受理,我在两家银行做过,基本不受理相关申请。
  •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 借款人向银行贷款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一般是由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借款人不偿还借款的话,则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借款人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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