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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记者用摄像机拍摄了一位路边老人的算命先生的照片,并以摄像机的形式在电视文明栏目播出,然后老人说记者侵犯了他的肖像和名誉,问记者是否侵犯了他的肖像和名誉?有什么法律依据?

肖像权 2021-11-08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特殊的情况的,有另外的规定。
  • 不管是怎样的照片,只要是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没有得到其他的民事主体同意的情形之下的行为,就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 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但这并不代表未经其本人同意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都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换句话说,肖像权的行使也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
    一般认为,如为维护社会利益需要使用他人肖像,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如办案机关公布嫌犯的照片、新闻报道中拍摄到的人物照片等,这些都不能算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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