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快递公司上班,在上班期间开车通过红绿灯路口是左转弯,正常行驶,对方一辆电动车闯红灯撞在我的车尾,车上携带她的老婆,导致他老婆左手骨折。现在在法院起诉我,老板也不表态,我改怎么办。【电动车速度超20,体重超40公斤,我能上诉他是机动车吗?】

离婚 2018-09-13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闯红灯分几种情况(按可能性大小排序):
    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4、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而且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
    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
    赔偿方面,首先在交强险限内(1万元)赔偿行人,不足部分机动车一方按责任再赔偿行人。即便机动车无责,也要赔10%给行人。
  • 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起诉后被告不应诉的,法院经过合法送达后可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主要有:直接送达、由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还可以公告送达。
      经法院送达后,如果当事人不应诉的,则属于放弃答辩权和抗辩权,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吐鲁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