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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租了两年,只租了半年。 因为有东西不能继续,所以付了半年的租金和押金,没有填写违约金的金额,房东可以不还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9-20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房东扣款的理由是什么,合同怎么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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