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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邻居家开超市的早上6点左右,我家孩子10岁就去他家超市买东西,去超市没有人刚到他家后院进了院子,他家的狗叫我扎了5针孩子的脸。 医疗费是自己拿出来的,这个构成是不是崩溃了,狗主人只有000元的医疗费还不够,狗主人应该付全部责任?你好,邻居家开超市的早上6点左右,我家孩子10岁就去他家超市买东西,去超市没有人刚到他家后院进了院子,他家的狗叫我扎了5针孩子的脸。 医疗费是自己拿出来的,这个构成是不是崩溃了,狗主人只有000元的医

损害赔偿 2020-09-20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 您好,双方协商好了可以写的。
  • 看具体情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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