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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不。我花了3万美元买了一所房子,但我没有签任何合同。我不想买,你能退还押金吗?他给了收据,押金没有退还。我没有注意到,这可以退还吗?

合同纠纷 2020-09-20 19: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实际收房前,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购房人所交纳的定金,不再退还。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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