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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三年以上。今年,工厂被解散,但劳动合同并未终止。原单位于8月1日正式终止。7月31日晚,人力资源部谈及薪酬事宜,态度强硬,员工N的薪酬只有一半得到了补偿。新单位于8月1日入职,7月31日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补偿是总数吗?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三年以上。今年,工厂被解散,但劳动合同并未终止。原单位于8月1日正式终止。7月31日晚,人力资源部谈及薪酬事宜,态度强硬,员工N的薪酬只有一半得到了补偿。新单位于8月1日入职,

劳动纠纷 2021-11-09 04: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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