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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人后出了责任书,未赔偿交警就释放车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9-13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如果真的有刑事责任,那么积极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缓刑等才是关键。
    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湖南吗?有没有报警?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
    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必要的康复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幸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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