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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连锁酒店的客房部,也是签了合同的客房部,现在这家酒店关门,安排到连锁的另一家酒店饮食部,如果不想退休,公司会给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9-21 08: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连锁加盟合同是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如果合同的甲方当事人违约了,产生了对应的违约金是由双方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提前就商量好的。在合同期间,甲方当事人没有遵循合同规定,那么甲方就需要向乙方赔偿合同内所规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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