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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上班的路上,我撞了开门的车门,把我摔倒在地,头部受伤,警车全部负责。住院6天是药品所有者的费用。请问我错了劳动费,他负责的精神费用(医院建议休息一个月),所以我应该得到赔偿金额。

劳动纠纷 2020-09-21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工作时间中摔伤的赔偿需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建议先做工伤伤残鉴定确定等级。
  • 你好,一般来说,按照国家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先到当地的专业机构去做劳动工伤等级的鉴定,需要等到工伤等级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才能判断具体的赔偿金额。因为赔偿金是需要看您的工伤鉴定等级才能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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