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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他去公司工作时腿断了。现在他的右脚已经基本痊愈,左脚仍然不太好[有一处小粉碎性骨折],因为他的右脚可以出院了。现在,出院后,公司不愿意支付更多的护理费用。我该怎么办?我们可以判断残疾人,但我父亲没有签合同,属于临时工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他去公司工作时腿断了。现在他的右脚已经基本痊愈,左脚仍然不太好[有一处小粉碎性骨折],因为他的右脚可以出院了。现在,出院后,公司不愿意支付更多的护理费用。我该怎么办?我们可以判

劳动纠纷 2020-09-21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发生骨折的情况,通常可以霍克一次性赔偿金:7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伤疗养期间,公司要照付你工资和奖金。
    你去医院就诊时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
    去医院看病的发票都留着,申报赔偿时,社保会根据医保核定目录报销给你一部分医药费的。
  • 你好,只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即可要求两单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可以自己去做工伤鉴定,然后去劳动仲裁委去申请仲裁。
  • 公司不申报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
    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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