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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3月13日,2018年3月2.5日辞职,离开公司,我可以在2月份那几天有工资吗?领导的无报告在10天内,10天至15天按半月计算,理由是我不支付最后几天的工资,请问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0-09-22 1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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