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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向第三方送到了冻洁帮助执行通知书,第三方都没有提出质疑,半个月后人民法院送到负债期满帮助执行通知书,第三方不接受,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9-23 05: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时限是决定当事人是否行使或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行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所在。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是衡量当事人是否放弃仲裁管辖权异议的重要标准。
    而我国《仲裁法》却未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法律后果作任何规定。相反我国仲裁法第58条却将“没有仲裁协议”作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之一。
    这就意味着即使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的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其仍可在其后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中以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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