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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已经结婚近两年了,我们没有结婚执照,因为感情破裂,我们要分手,我们要分手,我要结婚,我要分手,如果男人想要礼物,我要分手。

离婚 2020-09-23 09: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未婚同居的分手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同居行为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上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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