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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段时间我在工地上因为小事跟人动手,但是是对方先动手打人,而且还把我鼻子打骨折,住院做了手术,住了十三天,包括医疗,住宿,交通费等一共花了11356,手术后我都瘦了好几斤,然后又耽误了近一个月的工天,每天是四五百的工资。现在我的鼻子还在恢复中,连气味儿都闻不了了,还要去复查。现在我想让对方赔付我的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交通费,根据法律,多少钱应该合适呢?感谢您帮我解答,我见年21岁。

交通事故 2018-09-13 1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统筹地区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都什么样,,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都什么样;  误工费证明主要是证明误工人员在误工期间的损失减少部分,一般情况下误工证明有两个证明组成:一是,单位的误工证明,主要证明本人的工资组成和本人在误工期间单位扣发费用(也说是本人误工期间减少的费用);二是,由单位出具的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包括扣税部分),以此来证明,在事故发生日前本人工资核发情况,再与前一个证明相对应,就说明本人在误工期间有误工损失。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时间限制吗  法院和保险公司会根据他的伤情以及医生的病例来衡量需要休息的时间,比如事故造成他某个部位骨折,那么会根据他每个阶段的X光片来判断他的恢复情况,如果骨折已经愈合,那么即使他再休息,保险公司也不会支付以后的误工费等费用了。  
    三、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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