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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土地没有被承包,承包商的土地因为住宅区的建设,土地面积减少了,我想扩大占有我们的土地,我不同意,现在不耕作,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9-24 1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闪的通知》第五条也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享有的土地权益,就是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即为用益物权,属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在夫妻离婚时,这一用益物权是可分的,属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法院审理应当审理裁判。
  • 你好,你是否有土地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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