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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已经离婚两三个月了,我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给了我,但是我负担不起。起诉通常需要多长时间,而这个人没有支付赡养费?我们同意离婚。当我离婚时,我出去时身无分文,还欠着外债。我的孩子也给了我,他们负担不起维护费用。那时,我只想离婚,不想和他们纠缠在一起。现在我不能支持他们。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已经离婚两三个月了,我孩子的抚养权已经给了我,但是我负担不起。起诉通常需要多长时间,而这个人没有支付赡养费?我们同意离婚。当我离婚时,我出去时身无分文,还欠着外债。我的孩子也给了我

离婚 2020-09-24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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