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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个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刚辍学,脚丫子不到年龄就打暑期工,我工作了半个多月,回家,然后向上司要工资,他说要支付两个多月。 不然就没有领工资。 说是何去何从,事先他没有跟我说要干两个月

综合法律 2020-09-25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学生暑假工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果你觉得权利被侵犯,可以不再继续打工。待遇可以通过起诉追讨
  • 未成年讨薪有以下途径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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