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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一个亲戚,买房子和人家谈好价格27万,定金也已经付了两万,可是现在人家又反悔,不卖了,要38万,应该怎么处理呢?当时没有签订合同

离婚 2018-09-13 2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应当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买卖协议无效。定金合同从出具定金手续时已经成立了。
    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依据定金法则来处理
    如果出卖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则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不能,定金返还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是对这个损失的举证比较困难而已)
  •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你好,你要确定你是交的定金还是意向金,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是用来定你选的那套房子用的,如果你买了,可以算在房价里面,如果没买不管你有什么原因都不会退,你钱不够是你自身的原因,开发商肯定不会退,但是如果你是缴的意向金,要买他们楼盘的房子,但是最后没选到自己想要的,那样是可以退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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