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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都匀市的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公室在2017年12月征用了我的私人住宅。按照2012年的薪酬计算合法吗?我家住在都匀市的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公室在2017年12月征收我的私房并按照2012年的补偿计算是否合法?我家住在都匀市的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公室在2017年12月征用了我的私人住宅。按照2012年的薪酬计算合法吗?我家住在都匀市的经济开发区。拆迁办公室在2017年12月征收我的私房并按照2012年的补偿计

拆迁补偿 2020-09-25 20: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
    (一)补偿时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1、工作一年=一个月;
    2、6个月≦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当于补偿1个月工资;
    3、工作年限<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4、最多补偿年限不超过12个月,即就算你工作时间超过了12年,也只能支付给你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要看当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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